发布时间:2018-07-24 17:07:1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春意正浓,百花齐放,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烟花三月到来。餐饮维权的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一些消费者在微博、微信上大倒苦水,深受其害。
都会发现这些山寨门店有卫生不达标,食材与描述不符等问题。
有人在努力捍卫品牌,就有人在不断挑战品牌的底线, 猪霸王,自2010年建店之初,至今已有8年多的历史,是个有态度的品牌。我们一直在遵循着餐饮
行业的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严把质量关。在这个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的时代,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我们的品牌不容复制,拒绝山寨!
曾经有人未经许可使用我们的商标进行商业经营行为。但在这事情上我们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了我们的权益,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法院判决书▼▏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 “猪霸王”商标所有者授权广西猪霸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年9月19日一审认定“南宁市佳****美食馆”经营者的侵权事实,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南宁市客***美食馆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广西猪霸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排他许可使用权的第8967452号及第1306328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被告立即停止在涉案店面招牌、宣传单及菜单上突出使用“猪霸王”字样;
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中,对知识产权和打假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我们要共同携手,建立和谐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最大程度的保障消费者和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打假,我们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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